国家发改委网站 2006-8-27 20:52:03
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并提出要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增加能源供应、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生物质能利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沼气工程建设初见成效,2005年沼气利用量达到80亿立方米;生物质能发电迈出了重要步伐,发电容量达到2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生产取得明显进展,全国燃料乙醇生产能力达到102万吨,已在河南等9个省的车用燃料中推广使用乙醇汽油。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源不清楚、技术不成熟、政策和市场不完善等。为此,需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为了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同召开全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快速健康发展。
下面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讲话的要点,详细内容请浏览发改委相关网页: http://www.ndrc.gov.cn/nyjt/nyzywx/t20060824_81517.htm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的致辞中指出:“可再生能源丰富、清洁,可永续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向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提出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积极做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
今后15年,我国生物质能发展的重点是生物质发电、沼气工程、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生物质发电达到55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达到2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生物固体成型燃料达到100万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达到10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00亿立方米,生物固体成型燃料达到5000万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量的4%。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目前,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完成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必须从资源调查、规划制定和项目示范等方面入手,做好资源储备、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规模化开发生物质能资源的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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